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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九江市气象局关于更新公布九江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2025/02/18 1.6w 阅读 208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气象灾害高敏感行业和单位的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经各地申报汇总,市气象局组织认定,确定324家单位为九江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见附件),现予公布。

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重点单位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的组织管理、避灾设施建设、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应急预案完善及演练、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与培训等相关工作,努力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处置能力。

附件九江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

江西省九江市气象局

202521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