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汪洪义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任命:
熊 涛为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欧阳宇为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丽丽为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 思为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 将为庐山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王厚勤的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余建新的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周 立的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
周 韬的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高立松的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