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江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现将符合申请人才公寓条件的各类人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9日止,如有异议,请于1月19日17时前向市委人才办反映,电话:0792-8211626,邮箱:8211626@163.com。

根据《九江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现将符合申请人才公寓条件的各类人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9日止,如有异议,请于1月19日17时前向市委人才办反映,电话:0792-8211626,邮箱:821162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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