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印发<中共江西省委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发〔201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46号)要求,市政府于2015年7月2日对省环委会拟定的《九江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划(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和《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的意见。省环委会对九江市反馈意见进行了讨论研究,在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分县(市、区)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并对管理办法作了修改完善,目前正在第二次征求意见,现将《九江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划(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和《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九江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划(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公示期限: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5日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2015年10月25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市环保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 系 人:卢工/桂工
联系电话:13907020953
地 址:九江市浔阳东路133号4F
电子邮件:jjhbpgzx@126.com
九江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