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强制注销期的机动车注销公告 2015/06/03 1.2w 阅读 517 点赞 查看原文 下列车辆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或因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而强制注销,请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或车辆检验手续,对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其机动车行驶证、号牌、登记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关联导读: 附件: 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强制注销期的机动车注销名单.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强制注销期的机动车注销名单.xlsExcel标签:公告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