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
政策公告公示

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关于机动车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

2015/02/01 1.8w 阅读 406 点赞

  下列车辆在2015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请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未能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其机动车行驶证、号牌、登记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2015年2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