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在市直考选7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公告

2012/12/04 1.4w 阅读 532 点赞
  为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工作力量,经研究,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市直公开考选纪检监察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和人数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及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7名。

  二、报名范围

  市委各部门和市直各单位在职在编的科级(含)以下公务员。

  三、报考资格和条件

  1、年龄32周岁以下(1980年以后出生)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的公务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电脑办公水平;

  4、遵纪守法,无不良社会记录;

  5、身心健康。

  四、考选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九江日报》、中国九江网、九江廉溪网、九江人事网、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1日~17日。

  报名地点:市纪委干部室。

  联系电话:0792-8211616。

  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填写《九江市纪委监察局公开考选干部报名表》;出具加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和同意报考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照3张。

  资格审查。按照公布的资格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的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写作和纪检监察业务相关知识。

  4、面试。以1:1.2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采取现场答辩、评委评分的方式,评分实行百分制。

  5、体检。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7名为体检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再相同的一并列入,入闱人数多的单位原则上只确定1人)。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列为体检对象。

  6、组织考察。由市纪委干部室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确定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再按程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确定人选及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选调人选。对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8、试用及调动。选调干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从正式选用之日起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特别优秀且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正式调入后可直接任相应职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领导

  公开考选干部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纪委干部室具体组织实施。报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照相应比例减少考选人数,报考总人数少于8人取消本次考选。

  六、其他事项

  笔试、面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外通知。

  未尽事宜,由市纪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中共九江市纪委办公室

  2012年月12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