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九江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12年9月18日上午10:00至10:15在市区统一试鸣防空袭警报。
一、三种防空袭警报发放时间及音响信号
10:00发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10:06发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10:12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二、防空警报发放方式
通过固定警报器、车载机动警报器、九江市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率(FM90.0/91.6)、九江电视台第一套节目等方式同步发放。
望全体市民听到警报信号后,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对借机闹事扰乱社会秩序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