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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考选1名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干部的公告

2012/08/30 2.0w 阅读 186 点赞

  为加强市直机关工委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委机关工作水平,经研究,市直机关工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考选1名机关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岗位、人数、范围及条件 

  1、岗位人数: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干部1人。 

  2、考选范围: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党政机关(含乡镇机关)。 

  3、基本要求及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正派,品行端正;作风扎实,勤奋敬业。 

  (2)大学本科(第一学历为大专以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在公务员岗位工作二年以上。 

  (5)参加工作以来,每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二、考选程序和方法 

  1、发布公告 

  在九江日报、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九江新闻网、九江机关党建网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2、报名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9月20日止。 

  (2)地点: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211667;联系人:宋宗贵。 

  (3)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请在“九江机关党建网”下载中心内下载),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2份能反映本人写作水平的文章或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资格审查 

  由工委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选过程始终。 

  4、组织考试 

  (1)笔试。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40%),文章写作(占60%);依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取前5名进入面试。 

  (2)面试。邀请有关专家组织面试。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考试者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确定1名考察对象。 

  5、考察与体检 

  工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如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由工委会研究确定录用干部名单。 

  7、试用及调动 

  录用干部按规定实行试用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回原单位工作。 

  三、其他事项 

  笔试、面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未尽事宜,由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九江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2年08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