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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九江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的公告

2012/04/27 1.2w 阅读 134 点赞

  根据《水利部交通运输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2012年度工作计划》要求,进一步落实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现将我市及沿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公告如下:   

/县(区)

政府责任人

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

九江市

赵伟

九江市副市长

皮国辉

九江市水利局纪检组长

瑞昌市

范志斌

瑞昌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少钦

瑞昌市河道局局长

九江县

孙卫东

九江县副县

熊支宏

九江县水利局局长

庐山区

胡定文

庐山区副区长

杨   勇

庐山区水务局局长

湖口县

史   文

湖口县副县长

王步安

湖口县采砂办主任

彭泽县

江先来

彭泽县委常委、副县长

王武勤

彭泽县河道局局长

  九江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