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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九江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 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解读

2019/06/16 8.8k 阅读 312 点赞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主要任务

1、哪些行政执法事项要编制清单?

答:行政执法公示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行政执法权限是事前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在2019年9月底前,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报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编制清单主要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五类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梳理。

2、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制度规范有什么要求?

答: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制定有关制度规范,明确本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限以及监督方式等;建立健全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明确本部门执法信息公示的承办机构,承办人员。

3、编制执法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有什么要求?

答: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对之前已经制定的执法流程图和服务指南进一步细化优化,尤其是要结合此次机构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机构名称、职能变化、办理时限等内容进行更新,在2019年9月底前重新对外公布。

4、我市执法公示平台有哪些?

答: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信息的公示以单位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为主,没有本单位门户网站的,在本级政府网站公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信息公示以江西省行政执法服务网为主。

二、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主要任务

5、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有什么要求?

答: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执法实际,对行政执法工作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事项进行梳理,形成目录清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本部门的执法实际,在上述范围的基础上,于2019年9月底前自行确定本部门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6、如何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和设施?

答:市财政局和市司法局将会根据江西省行政执法机关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执法实际,按照省行政执法机关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标准配备音像记录设备。

7、如何规范音像记录管理?

答: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在2019年11月底前,制定本部门音像记录设备使用、存储应用、调阅、监督管理等制度规范,规范音像记录的管理,防止删改音像数据、音像记录不规范等现象的发生。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主要任务

8、法制审核主体的规定有哪些?

答: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内设的法制机构是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机构,未专门设立法制机构的,由行政执法机关另行明确审核机构。以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执法决定,由本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机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9、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范围有哪些?

答:九府办字〔2019〕62号文件按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四类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进行了分别明确。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在此基础上,在2019年6月底前,明确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在《工作方案》中,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开展培训宣传、加强督促检查、保障经费投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我市“三项制度”有序推进,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着力打造“五型”政府,加快推动九江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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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