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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住建建字〔2022〕41号九江市住建局关于全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

2022/08/30 1.1k 阅读 488 点赞

九住建建字〔2022〕41号九江市住建局关于全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及上线运行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31 18:3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住建建字〔2022〕41号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8-3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164
  • 责任部门: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站:

根据《关于江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及上线运行的通知》(赣建建〔2022〕9号)要求,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应于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升级改造并上线运行,现将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8月30日,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350个,完成平台升级改造并上线运行项目226个,未完成平台升级改造并上线运行项目124个。

二、存在问题

(一)对实名制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实名制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重要举措,是督促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是打击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源头和依据,各级监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实名制管理工作。根据《关于江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及上线运行的通知》(赣建建〔2022〕9号)要求,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应于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升级改造并上线运行,只有都昌县、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按时间节点完成了工作任务,其余各地都有不同程度差距。

(二)对实名制管理工作责任压实不够。部分县(市、区)主管部门没有及时、充分做好政策宣贯工作,特别是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以及江西省对未落实实名制工作进行信用惩戒的相关规定,导致部分企业对自己的主体责任不明确,工作责任感不强、紧迫性不足、主动性不够。

(三)对实名制管理工作监管力度不够。部分县(市、区)监管部门只是组织企业线上培训、要求企业完成实名制工作等等,没有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以及江西省对未落实实名制工作进行信用惩戒的相关规定赋予的职责去履职,监管工作被动、乏力。

三、下一步要求

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加强监督管理,于2022年9月8日前全面完成升级改造并上线运行,未能完成任务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书面向市住建局说明原因。同时,做好线上信息完善工作,不断提高实名制工作质量。

附件: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平台接入情况

                                               2022年8月31日

(联系人:吴文彬;联系电话:0792-8582260)

 附件

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平台接入情况


区划

在建项目数量

实名接入项目数量

接入率

九江市

350

226

64.57%

都昌县

13

13

100%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

2

2

100%

市本级

24

20

83.33%

庐山市

11

9

81.81%

武宁县

16

13

81.25%

瑞昌市

24

19

79.16%

柴桑区

14

11

78.57%

永修县

36

27

75.00%

共青城市

35

24

70.58%

彭泽县

12

7

58.33%

八里湖新区

36

20

55.55%

濂溪区

46

25

54.34%

修水县

19

10

52.63%

浔阳区

6

3

50%

湖口县

9

4

44.44%

德安县

21

9

42.85%

经济技术开发区

27

10

37.0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