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住建字〔2022〕65号九江市住建局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2 17:2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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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九住建字〔2022〕65号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8-0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333159
- 责任部门: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既是完善城市品质功能,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的一项惠民工程,也是解决广大群众“上下楼难”的民生实事。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利于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需要,补齐城市居住短板,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近两年来,在各县(市、区)政府有力推动下,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全面展开,快速推进,让居住在老旧小区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实现了“电梯梦”。在开展加装电梯工作过程中,有部分商住房或政府保障性住房加装电梯是由“江西中升乙源颐居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升乙源”)免费加装。2021年10月后,因“中升乙源”公司内部运作出现情况,加装电梯项目推进缓慢,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多次协调、对接和约谈“中升乙源江西分公司”,以及“中升乙源”各县(市、区)项目部。截至目前,“中升乙源”加装电梯资金因未能到位,造成土建工程、钢结构和玻璃安装工人工资、材料费用不能及时支付,加装电梯项目全面停工,业主投诉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加装电梯民生工程建设。
鉴于“中升乙源”存在的资金短缺困难,为进一步了解掌握该公司在全市加装电梯底数,做好解决后续问题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准确掌握“中升乙源”在本地加装电梯(商住房、政府保障性住房)数量、工程形象进度和质量。
二、认真审查与“中升乙源”签订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的约定,商住房加装电梯项目,建议业主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中止与“中升乙源”的合作。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加装电梯项目,在中止协议前,要全面审计评估“中升乙源”的前期投入费用,查清加装电梯的工人工资以及材料款等具体情况。
三、凡是“中升乙源”加装电梯项目,还没有完工的电梯基坑、钢结构、玻璃外墙要做好安全防范,已建设完工的电梯,在没有得到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验收前,停止投入使用,防止次生安全事故。
四、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主动出台事关“中升乙源”免费加装电梯后续问题的解决办法,着力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建设,尽快推进已审批的电梯建设完工,交付使用。
以上四项工作,请各地于2022年8月26日前,将情况上报市加梯办公室。注:各地如有好的意见建议,可发至邮箱:jjszjjwyk@163.com。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