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住建办字〔2022〕43号九江市住建局 九江市财政局关于 印发《开展2022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9 18:3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住建办字〔2022〕43号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5-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797
- 责任部门: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掌握全市各县(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保障资金安全管理,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赣建房〔2022〕6号)文件要求,经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会商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并制定《开展2022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开展2022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2.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参考格式)
3.自查整改情况表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统计表
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江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9日
(联系人:邱勇;联系电话:15779421002;
邮 箱:718597649@qq.com)
附件1
开展2022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赣建房〔2022〕6号)文件要求,经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会商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维修资金归缴方面
1.房地产开发企业截留、侵占购房人缴存的维修资金;
2.业主、房地产开发企业、地方政府等未按规定缴存维修资金;
3.老旧小区改造后未按规定缴存维修资金。
(二)维修资金使用方面
4.地方政府违规挪用维修资金用于偿还政府债务、重点工程建设等;
5.违规将增值收益上缴财政或列支为机构管理费;
6.违规用于应由供水、供气等专营单位承担的维修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成员虚报冒领、骗取使用维修资金;
8.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政策未落实;
9.维修资金申请、使用难。
(三)维修资金管理方面
10.违规选择存储银行;
11.长期活期低息存储,增值收益率低;
12.未实行专户存储;
13.未按规定分栋、分户建账;
14.未按规定分户记息;
15.灭失房屋维修资金本息未按规定退还。
(四)需要规范方面
16.维修资金管理机构隶属关系和性质混乱;
17.财务管理、内控机制混乱;
18.会计统计信息失真;
19.监管信息化手段滞后;
20.维修资金被法院查封划扣面临损失;
21.将非住宅物业纳入维修资金监管。
(五)其他
22.其他方面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组织领导,此次检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开展,检查组由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业务科室骨干为组员组成。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整改阶段(5月10日至6月10日)
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照自查内容,对本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如实反映自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虚报或瞒报自查问题,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并形成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二)市调研指导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市住建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督促各县(市、区)落实自查整改,并按不低于40%的比例组织对县(市、区)自查整改情况开展实地调研指导。对照自查内容,重点调研维修资金归缴、使用、管理等方面自查整改情况,规范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三)台账梳理阶段(8月底前)
市住建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根据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自查整改情况,梳理整改台账,形成书面报告,分别向省住建厅和省财政厅报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抓自查。审计署对外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审计,指出部分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十分混乱,引起中央领导同志关注并作出批示。维修资金为政府代管资金,具有涉众性特征。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自查工作,坚持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二)强化举措抓整改。各地要切实抓好自查工作“后半篇”文章,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措施,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造成的有关问题,要立行立改,务必于7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原因造成的有关问题,要依法依规限时督促整改。
(三)举一反三抓长效。各地要加强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人员廉政教育,建立健全维修资金申请受理、维修方案审核、资金划转审批等环节风险管控制度,防范维修资金违规使用、挪用等风险,注重结果运用,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以自查促落实、以整改促提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反复。
请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于6月15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自查整改情况表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统计表,书面报送至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住建资金管理科。
附件2
关于XX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自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参考格式)
一、基本情况
(维修资金基本情况、维修资金监管主要做法、内部管理风险管控措施等;自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二、自查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各县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对照自查内容逐条说明)
三、整改落实情况
…………………………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
附件3
XX县(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自查整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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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问题编号 |
问题简述 |
涉及资金 (万元) |
责任单位 |
整改情况 | |
|
是否完 成整改 |
整改进展简述 | ||||||
注:问题编号请对应自查内容的22个问题编号。
附件4
XX县(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统计表
(截至2021年12月底)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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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管理机构全称 |
人员编制数量 |
机构性质 |
资金归集总额 |
累计使用金额 |
累计增值收益金额 |
2021年度 |
资金账面余额存储情况 (根据委托情况可填写多个) |
专户银行选择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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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商品房 |
房改房 |
交存金额 |
使用金额 |
增值收益金额 |
合计 |
工行 |
农行 |
中行 |
建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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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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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