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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第二批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示范名单的通知

2023/10/12 1.1w 阅读 150 点赞

关于确定第二批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示范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3 15:1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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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编号: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10-1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1931
  • 责任部门: 市住建局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赣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发展局,瑞昌市、定南县、金溪县、峡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赣建城〔2023〕16号),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确定萍乡市、鹰潭市、抚州市、瑞昌市、定南县、金溪县、峡江县等7个市县为第二批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建设示范市县。

各示范市县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按照实施方案细化年度任务,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对项目进展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保方案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为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探索可复制、可借鉴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经验和模式。

附件:第二批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示范

名单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

第二批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建设示范名单

一、设区城市

萍乡市、鹰潭市、抚州市

二、县级城市

瑞昌市

三、县 城

定南县、金溪县、峡江县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