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泡沫混凝土自保温砌块外墙建筑构造》为江西省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09:42 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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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1-04-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174833
- 责任部门: 市住建局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主编的《泡沫混凝土自保温砌块外墙建筑构造》图集经省标准设计图集审查专业组技术审查,并经省标准设计图集审定组审查通过,现批准为江西省建筑标准设计专用图集,图集号为赣19ZJ133,自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施行。
该图集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负责解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