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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住房分配与清退

关于取消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核查10户不合格对象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2026/01/22 4.1k 阅读 166 点赞

关于取消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核查10户不合格对象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1-23 16:03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6-01-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101
  • 责任部门:

经动态核查,发现市本级共有10户住房保障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因住房面积超标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办发〔2020〕3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对住房保障资格实行动态管理,现对上述住房保障对象作出取消其相应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

2026年1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