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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住房分配与清退

关于取消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核查18户不合格对象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2024/12/05 1.6w 阅读 468 点赞

关于取消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核查18户不合格对象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2-06 17:04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12-0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2018
  • 责任部门:

经浔阳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动态核查,2020年至2023年共18户来浔创业申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对象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其中有10户对象在申报时提供虚假创业材料骗取公租房保障,有8户对象营业执照已注销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依据《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办发〔2020〕39号)和《九江市本级保障房申报准入、审核分配及优惠条件(修订)》(九府办发〔2019〕12号)等文件规定对上述住房保障对象作出取消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附件: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住房保障对象名单

2.营业执照已注销,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对象名单

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

2024年12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