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核查422户不合格对象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4-14 18:50 来源: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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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4-1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94928
- 责任部门: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和《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办发〔2020〕3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保障房实行动态管理,经与相关部门核查比对,怡溪苑一期、怡景苑、怡庐苑二期共有422户住房保障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现对上述住房保障对象作出取消其相应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