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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住房分配与清退

虚假材料申报公租房 怡居苑一住户被强制清退

2019/09/29 2.2k 阅读 372 点赞

虚假材料申报公租房 怡居苑一住户被强制清退

发布时间:2019-09-30 09:08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09-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84662
  • 责任部门:

  2019年8月接市民实名举报怡居苑公租房保障对象何某用虚假劳务合同申报公租房,市住房保障中心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与用工单位取得联系,并同怡居苑房屋管理站及怡居苑物业公司一起向相关部门核实情况。经工作人员反复核实,何某确为提供虚假劳务合同申报并中签公租房,现已被强制清退。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规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市住房保障中心依规取消何某住房保障资格,并纳入黑名单,五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我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并于2019年8月29日对该租户进行了强制清退,收回其公租房使用权。

  市住房保障中心秉承“双随机、一公开”精神,严格按照保障房各项管理条例,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公租房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户、查处一户、清退一户”。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对不符合住房保障资格条件及租住期间违规的保障房住户及时予以清退,并将收回的房屋纳入待分配房源重新进行摇号分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