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6 09:53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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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3-0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375
- 责任部门:
根据《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安〔2018〕14号)、《九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九江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九安发〔2018〕2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江西省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及《江西省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管理办法》,经过企业申请、属地燃气主管部门认定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经审核同意九江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三年。
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