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12-21 11:1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12-2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2447
- 责任部门:
九江市住建局涉及行政事业收费共1条,为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2023年收费情况如下:
根据《江西省征收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暂行办法》(赣府发(1993)13号)、《九江市征收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实施细则》(市府发(1994)5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九府厅字(2010)42号)文件规定,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由在我市(含市郊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的工业、民用和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人缴纳。
2023年市本级(不含辖区)收取市政设施配套费2笔,共290.57万元,分别为操控综合楼、濂投东华•九浔项目。
另外,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九府发〔2022〕18号)文件规定,市住建局积极落实惠企政策,将操控综合楼、濂投东华•九浔项目收取标准由36元/㎡阶段性调整为28元/㎡,为企业降费83.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