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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7/17 6.2k 阅读 318 点赞

九人社字〔2024〕36号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九江市2024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8 17:36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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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7-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506
  • 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科室

九人社字〔2024〕36号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九江市2024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各科(室、中心):

现将《九江市2024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2024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今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改作风、强担当、优服务、抓落实”专项行动为契机,为推进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提升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扎实开展学习培训。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加强学习宣传,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内容纳入党支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牵头单位:局法规科、人事科、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局各科〔室、中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二)持续做好宣传解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宣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会、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学习交流、讲法述法等活动,持续深化学习,强化宣传教育。结合“10+N”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社保高质量扩面专项行动、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等,面向服务对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运用“学习强国”“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的法治学习资源,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宣传解读。(牵头单位:局法规科、就业科、养老科、机关党委,市社保中心、就创中心;责任单位:局各科〔室、中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三)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深入贯彻市委关于“解放思想大讨论”的部署要求,通过思想大解放、作风大改进、工作大落实,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法治建设重要任务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年开会研究局法治人社建设专项议题不少于1次,听取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组织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牵头单位:局办公室、法规科、人事科;责任单位:局各科〔室、中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二、依法履行职能,不断提升人社服务水平

(四)积极推进5+2就业之家建设。围绕服务特色产业、就业辐射效应、岗位信息融合,因地制宜打造5+2就业之家,搭建基层服务网点、专岗服务人员、驻校服务团队等服务体系,建成城区15分钟就业服务圈和农村15公里就业服务网,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求职者提供供求信息收集发布、就业创业指导等个性化服务。依托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汇聚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信息资源。积极整合政府、社会和企业力量,可引导有实力专业化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建设运营,在贯彻落实省部署要求的基础上,重点为装备制造、有色金属、石化化工、航运物流、新能源新材料等我市重点产业提供全方位人力资源服务。深入挖掘典型事迹,塑造5+2就业之家服务品牌,构建全社会广泛关注、大力支持、积极参与5+2就业之家建设的新格局,打造九江公共就业服务崭新名片。(牵头单位:局法规科、就业科、市场科、宣传中心,市就创中心;责任单位:局各科〔室、中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人社一体化系统应用力度,推动“一窗式”平台与人社一体化系统互联互通,做到标准统一、全面融合、服务同质。持续完善人社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调整机制,根据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更新等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牵头单位:局改革办;责任单位:局各科〔室、中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六)深入推进数字人社建设。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人社专区、江西人社APP和自助服务机等线上服务渠道,构建窗口端、网端、掌端、自助端一体经办的多元化人社政务服务渠道。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落实《九江市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智慧九江”行业应用市民卡(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局改革办、宣传中心;责任单位:局各科〔室、中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三、全面依法行政,推动人社领域依法治理规范化

(七)推动重点领域政策落实。配套出台全省高质量充分就业政策措施,推进实施促进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调度和监管,严格执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持续推广实施企业年金制度,推进个人养老金发展。做好补充工伤保险政策调整的准备工作。落实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试点范围。分类推进落实职称制度改革,畅通新领域新职业职称评审渠道,落实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五年行动,探索推进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配合省人社厅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实施情况专项监督。(责任单位:局就业科、专技科、养老科、工伤科、劳关科、宣传中心,市社保中心、就创中心)

(八)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落实《九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提高依法决策质量。加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专家、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局办公室、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各科〔室、中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九)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备案办法》,全面落实《九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制定质量。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按要求开展局系统政策文件清理。(牵头单位:局办公室、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各科〔室、中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四、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和《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清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检查,突出新就业形态违法行为整治工作,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等违法活动。整治就业歧视、非法用工、超时加班、欠缴漏缴社会保险费和欺诈骗保等问题。(牵头单位:局市场科、基金科、劳关科、劳动监察支队、市社保中心;责任单位:局各科〔室、中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十一)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业务培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及业务工作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新入职人员和执法证到期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考核换证培训,做好证件申领和日常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局法规科、劳动监察支队;责任单位:局各科〔室、中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十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坚决将恶意欠薪逃匿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严格执行《江西省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办法》,对涉嫌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处理。(牵头单位:局劳动监察支队、基金科;责任单位:局各科〔室、中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五、推进多元化解,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十三)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系列政策宣传活动,联合市企业家协会开展人社政企恳谈活动,通过组织企业观摩庭审、发布劳动关系领域典型案例,提高企业依法用工管理意识。联合劳动监察支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板块力量强化劳动风险监测,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关注舆情、掌握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发挥农民工工资速裁庭及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开展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化解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局劳关科、劳动监察支队、仲裁院;责任单位:局各科〔室、中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十四)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和行政争议。紧紧围绕“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扎实推进信访工作“五个法治化”落实,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夯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和非正常访现象。规范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 100%。按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牵头单位:局信访(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各科〔室、中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十五)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用,加强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把行政复议法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法治人社建设重要内容。做好涉及行政复议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局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各科〔室、中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六、营造法治氛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十六)抓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认真落实《九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民法典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 “12·4”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九江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作用,开展个性化、菜单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落实。(牵头单位:局法规科、劳动监察支队、机关党委、宣传中心;责任单位:局各科〔室、中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十七)广泛开展人社政策宣传。利用举办春风行动、各类招聘会等各类活动,开展就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深入实施社保高质量扩面专项行动,加大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社会保险反欺诈宣传、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养老保险待遇调整、企业年金等政策规定宣传力度。深入实施社保服务百千万行动计划,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做好新修改的《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宣传工作。积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组织开展劳动关系法律入企活动。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选取欠薪典型案例进行全市通报。(牵头单位:局法规科、就业科、养老科、工伤科、劳关科、劳动监察支队、市社保中心、就创中心;责任单位:局各科〔室、中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十八)着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深入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传承红色基因,促进法治文化建设和红色文化、抗洪精神等有机结合,用好法治宣传栏、“法律明白人”广场等阵地,进一步宣传法治知识,营造法治氛围。(牵头单位:局法规科、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局各科〔室、中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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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