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九江市2017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8 09:28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7-09-08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05638
- 责任部门:
九人社字〔2017〕125号
各县(市、区、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江西省2017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3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7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需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1号)规定的条件。该文件第六条第十七款仅适用于与第六条第一款至第十款业绩相当的人员,如中国国医大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负责人。
二、申报人员符合二级岗位条件的业绩、成果、获奖、受聘正高年限等材料需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三、各县(市、区、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或市直主管单位须对申报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在材料复印件和公示证明上加盖公章。
四、申报材料包括:
(一)各县(市、区、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或市直主管单位推荐函。
(二)《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一式两份。此表须正反面打印,电子版可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制度改革”栏目中下载。
(三)经各县(市、区、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或市直主管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获奖、受聘正高年限等材料复印件,其中,科研项目或课题需提供完整的立项和结题材料。受聘正高年限计算到2017年9月30日止。
(四)由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出具,并经各县(市、区、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或市直主管单位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公示证明。
五、申报材料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各县(市、区、山)、各单位要把好推荐关,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申报,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对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偏袒包庇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且五年内不得申报。
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人:潘如彪
电话:0792-8226351。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