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撤销瑞昌市公共就业训练中心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资质的公示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6-02-10 作者:
瑞昌市公共就业训练中心:
依据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九江市创业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九人社字〔2021〕165号)文件精神,经培训机构申请、属地人社部门核实、市人社部门复查及实地核查等程序,瑞昌市公共就业训练中心不具备开展创业培训条件,拟撤销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资质,现予以公示。
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请于2026年2月24日前向市人社局就业科提出申诉并提交申诉材料。未按时提出申诉并提交申诉材料的,视为接受处理结果,下一步将按规定撤销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资质。
联系人:市人社局就业科 陈越 0792-8573305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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