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就劳联办〔2025〕5号 关于印发《九江市2025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8 15:42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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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5-0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283
- 责任部门:
九就劳联办〔2025〕5号
关于印发《九江市2025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
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维护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按照江西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就劳办发〔2025〕1号)有关要求,决定于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九江市2025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九江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部门
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5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2025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
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就劳办发〔2025〕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即日起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行动”),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录库、劳务派遣单位名录库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摸排辖区内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和用人单位招用工情况,掌握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隐患底数,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坚决予以纠正惩戒。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江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促进就业相关法律法规,聚焦侵害劳动者就业权益、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突出违法违规问题,净化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招用工和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提供法治、公平的市场环境。
二、行动安排
(一)清理整顿对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用人单位、其他从事职业中介等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二)清理整顿内容
1.劳务派遣违法行为。依法整治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包括各类以人力资源服务、共享、代理、合作以及转包、加盟等方式的“假外包、真派遣”;矿山企业井下作业非法使用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无故拖欠或克扣用工单位支付的工资款,不依法参保。
2.非法职业中介活动。依法整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包括线下“黑职介”,通过自建网站、小程序、公众号等开展非法职业中介,搭建互联网平台供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招聘或职业中介;以人力资源测评、咨询等备案类服务为名非法开展职业中介。
3.以职业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依法整治“招转培”“培训贷”,即以招聘或职业中介、人力资源培训等为名,采取欺诈、诱导等方式,吸引高校毕业生等求职者接受非法职业培训,收取高额费用;诱骗、胁迫求职者从事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4.其他突出违法违规问题。从严整治发布含有民族、性别、年龄、地域、学习形式等歧视性条件及其他与岗位适配性无关的限制性条件的招聘信息;以“保offer”“内推”高薪岗位等话术,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侵害求职者钱财行为;泄露、贩卖或以其他方式违法使用求职者个人信息。
(三)清理整顿方式
摸排与检查阶段:5月7日至7月15日,各县(市、区)要畅通各类维权渠道,结合投诉举报信息,高效应对当前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向网上迁移的趋势特点,加强大数据比对和舆情监测,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强化联动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大力推广网络巡查,积极保障企业安心生产静心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经营市场主体的不必要干扰。
验收与应用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各责任部门要深入挖掘分析典型案例,研究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人社部门将对发现的重大典型案件向社会进行公布,以点带面形成有效警示震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对实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力求取得实效。要向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宣讲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指导其守法规范经营,承担相应法律义务。对不以人力资源服务为主营业务且尚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主动上门讲明监管要求和法规规定,指导其限期整改。
(二)强化监管执法和违法惩戒。对以公众号、小程序等方式常态化发布招聘信息,以人力资源测评、就业指导咨询、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等为名,常态化发布招聘信息的,应当认定为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对就业指导咨询设置具体培训课程环节,且培训内容与国家职业分类大典规定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内容基本一致的,应当认定为事实上已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对隐瞒事实真相或虚构事实开展招聘活动牟利的,应当认定为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对查处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要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有关要求,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注重联动协作和总结反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切实发挥跨部门协同监管优势,提升执法效能。网信部门对通过公众号、小程序等发布违法招聘信息,开展非法人力资源活动的,要依法及时采取管控措施,依法依规处置相关账号及网站平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查处的违法违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要及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公安机关对人社部门移送的案件要按照规定及时侦办。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请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汇总《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情况》(见附件),并对当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进行总结,以上材料于8月1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项行动期间重大案件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