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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召开督察委员会工作会议 2024-06-13

2024/06/12 4.1k 阅读 364 点赞

德安:召开督察委员会工作会议

来源: 德安县公安局 责编: 发布时间:2024-06-13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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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督办督察效能,推动全警更好地落实局党委决策部署和公安中心工作,6月12日上午,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督察委员会主任施延在督察大队会议室召开督察委员会工作会议。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占青,局第一副督察长闵清亮,督察专员熊德水、曾健君,督察大队大队长李汉荣等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督察委员会是代表局党委对全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督察委员会成员要发挥工作情况熟悉、经历经验丰富优势,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促进警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正规化。

会议要求,要增强督察工作的针对性。要依托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分析全局工作落实情况,对“反复出现、久督不治”的问题重点督察,对普遍达标项目简要抽查,以此压缩检查时长,提升督察工作针对性。要增强督察工作实效性。督察委员会要通过学习文件、通知,掌握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局党委部署的重点工作,并按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察,精准推动工作落实,提升督察实效。

会议强调,警务工作指南编制,是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有效途径。督察委员会要形成“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督察模式,通过督导检查持续提升警务工作指南的鲜活性、正确性和可操作性。要做好事前学习。在开展督察工作前,要认真学习掌握工作指南的核心内容,明确每篇指南的督察重点,为推动指南落实做好事前准备。要强化事中督导。要通过督察扎实抓好各项工作指南的落实,并向全警搜集意见建议,了解掌握工作指南不合理、难操作的部分,为更新优化提供支撑。要推动事后优化。要以督察意见函的形式将搜集的意见建议转达牵头警种,推动工作指南常态更新优化,形成持续提升工作指南质效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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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