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公安局浪溪派出所:警民携手,救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来源: 责编: 发布时间:2023-03-09 字体:[ 大 中 小 ]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随着公安机关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明显提高。浪溪派出所民警携手群众成功救治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猫头鹰。
“警察同志,我捡到了一只受伤的小鸟,但不知道怎么处理,你们快过来看一看呀。”随着一道响亮的声音,一名群众抱着一只“小鸟”走进了浪溪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刻前往查看。经观察,民警立即判断出这只“小鸟”正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猫头鹰。民警立即联系森林公安以及林业局野保站,将猫头鹰转交林业局野保站相关负责人员,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