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来源: 责编: 发布时间:2022-08-08 字体:[ 大 中 小 ]


8月7日上午,市公安局在三楼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知识。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鹏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详细介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意义背景,对法律条文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彤,濂溪区副区长、市公安局濂溪区分局局长梅国煌,治安支队支队长张宏军、刑侦支队支队长冯斌等四位同志结合工作谈了学习的心得体会。
会议要求,要认清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是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法宝”和“利剑”。要把握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总体要求。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取得明显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领会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核心要义。做到领会主题主线、领会惩防并举原则、领会重点焦点内容、领会明责追责要求。要聚焦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对象。主要聚焦全体公安民警、聚焦基层群众、聚焦青少年学生、聚焦市场主体。要创新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方法举措。在宣传贯彻中要创新方式方法,通过抓好专题培训、加强社会面宣传、突出以案释法、注重以情动人等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学、熟练用,在全社会宣传推广开,营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要强化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工作保障。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一项系统工作,全市公安机关要高位组织推动、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督导考评,持续组织开展好宣传贯彻工作。
会议强调,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目标不放松,全力以赴抓落实,以更高站位、更强决心、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地生根,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