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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安机关掀起全面学习贯彻新修订《刑事诉讼法》高潮 2012-05-30

2012/05/29 1.2w 阅读 480 点赞

全市公安机关掀起全面学习贯彻新修订《刑事诉讼法》高潮

来源: 九江市公安局 责编: 原创 发布时间:2012-05-30 字体:[ 大 中 小 ]

全市公安机关掀起全面学习贯彻新修订《刑事诉讼法》高潮

为贯彻落实陈光明副市长对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实施前准备工作的要求,推动全市公安民警深入学习、正确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提高公安民警依法履职能力,5月24日,市公安局举办了首期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知识讲座,特邀请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政委胡晓明来我市授课。主会场由市局副局长朱敏主持,副市长、公安局长陈光明出席讲座,市局在家的局领导、局直各单位负责人及民警代表共140余人参加了讲座。各县、区公安(分)局局领导和局直各单位负责人及民警代表分别在分会场收看了讲座。

在两个半小时的讲座中,胡晓明政委结合自己的研究体会和工作实践,就《刑事诉讼法》的发展、修改的必要性和意义、修改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原则及具体制度措施等相关内容进行了精彩的解读,内容具体生动,观点新颖鲜明,可操作性强,广大民警听的津津有味,受益匪浅。

在胡晓明政委讲课结束后,朱敏副局长代表市局党委对胡晓明政委专程前来为我市公安民警授课表示真诚的感谢,并通报了各会场秩序情况。他指出:刑事诉讼法的修订与公安工作关系重大,对公安体制和机制、执法民警的素质都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并就做好下步工作强调:一要积极转变执法观念,充分认识到此次修订对公安机关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等关系;二要积极加强法律业务培训,将学习新修订《刑事诉讼法》作为今年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三要积极实践《刑事诉讼法》中的新规定、新要求,树立律师提前介入,证人警察出庭作证和保护等新理念;四要积极推进执法场所建设,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9月份全面验收,从源头上规范一线公安机关及民警的调查取证活动,防止非法证据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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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