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开发区和八里湖新区修复及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来源: 责编: 发布时间:2024-04-26 字体:[ 大 中 小 ]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遏制各类交通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反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修复及新增八里湖北大道与兴业大道、八里湖大道与白莲路、八里湖大道与青荷路12处电子警察,用于道路交通监控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电子警察设备的设置地点公告如下,公告期限为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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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电子警察设备地点 |
抓拍交通违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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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八里湖北大道与兴业大道 |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违反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逆向行驶;车窗抛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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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八里湖大道与白莲路 |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违反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逆向行驶;车窗抛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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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八里湖大道与青荷路 |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违反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逆向行驶;车窗抛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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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赛城湖大桥与九派云路 |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违反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逆向行驶;车窗抛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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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池路与锦绣大道 |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违反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逆向行驶;车窗抛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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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港兴路与爱民路 |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违反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逆向行驶;车窗抛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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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裕港路与石牛路 |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违反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逆向行驶;车窗抛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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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江州大道与纵二路 |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违反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逆向行驶;车窗抛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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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纵一路与横一路 |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违反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逆向行驶;车窗抛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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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横一路靠近纵一路 |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违反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逆向行驶;车窗抛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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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横一路靠近纵二路 |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违反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逆向行驶;车窗抛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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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纵二路与横一路 |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违反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逆向行驶;车窗抛物 |
特此公告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大队
二0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