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罪犯王龙凤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来源: 责编: 发布时间:2022-05-07 字体:[ 大 中 小 ]
罪犯王龙凤,女,1952年2与10日生,江西瑞昌人,家住瑞昌市瀼溪西路。2021年1月28日,王龙凤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瑞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1年9月3日被永修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22年4月23日,罪犯王龙凤因严重缺钾被送往九江市公安监管医院救治,后诊断为肾病综合征、慢性肾脏病5期、心功能不全、维生素D缺乏及低钾血症。根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现决定对罪犯王龙凤暂予监外执行。
如对罪犯王龙凤暂予监外执行有异议,请书面向九江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反映。联系电话:0792-8278382。
九江市公安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