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批关于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注销驾驶证的公告
来源: 责编: 发布时间:2022-01-11 字体:[ 大 中 小 ]
以下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现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接到通知三十日内注销驾驶证,否则公告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特此公告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2年1月11日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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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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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3211959****1812 |
张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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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3281988****0418 |
王约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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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3241985****6380 |
张陈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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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6231968****1196 |
林正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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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5261968****2314 |
刘明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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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21973****5535 |
施仲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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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1241982****3213 |
梁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