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大队关于在濂溪区增设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来源: 责编: 发布时间:2020-06-22 字体:[ 大 中 小 ]
为有效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现就我大队辖区新增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公告期限为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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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置地点 |
监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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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城西路城南农贸市场路段 |
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标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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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九星路虞家河卫生院路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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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九星路虞家河集镇路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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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九星路虞家河集镇路口东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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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九星路虞家河新农贸市场路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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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荷花垄路口 |
特此公告
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三大队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