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第二大队超期未处理的涉案暂扣车辆进行公示的公告
来源: 交管支队 责编: 发布时间:2019-11-05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大队对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暂扣且逾期未处理或未领取的车辆(车辆详单附后),其中小型汽车133辆,大型汽车6辆,摩托车35辆,助力车242辆。请当事人在公告三个月内速到第二大队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将对暂扣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涉案暂扣车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