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
生活便民公告

通告 2017-03-01

2017/02/28 1.5w 阅读 329 点赞

通告

来源: 九江公安信息网 责编: 市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3-01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二大队对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依法扣留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车辆详单附后)进行公示。请当事人在公告后三个月内速到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二大队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二大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公示期限: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二大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便民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