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6 18:52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民办字〔2022〕64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11-0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316
-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九民办字〔2022〕64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直各志愿服务组织: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志愿服务条例》,进一步依法规范我市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工作,确保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信力,维护志愿服务活动参与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的通知》(民办函 〔2021〕76号)要求,九江市民政局将于12月底前对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和相关单位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现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一)志愿服务组织。
(二)慈善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活动举办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单位内部等其他组织和机构成立的志愿服务团体。
二、抽查内容
(一)听取工作汇报。听取被抽查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关于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根据抽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任务清单,了解志愿服务组织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二)查验服务记录。现场查看纸质资料,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是否有活动方案、志愿者个人信息、志愿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人员签到表(含手机APP签到)、活动小结等资料。查看中国志愿服务网信息系统(或其他信息系统),是否及时记录志愿服务信息,督促志愿服务组织在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志愿服务记录。
(三)检查重点内容。重点检查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的真实性、合法性。志愿服务记录方面,记录要遵循真实、准确、完整、无偿、及时的原则。查看志愿者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技能培训情况。志愿服务时间、志愿服务内容等是否与志愿服务活动实际情况相一致;是否向志愿者发放了除必要补贴之外的报酬;是否将职务行为、有偿服务或者非公益性服务当作志愿服务进行记录与证明;是否存在假冒志愿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的行为等情况。记录证明出具方面,查看志愿服务组织是否以志愿服务记录为依据,为志愿者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是否可以通过有其记录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查验;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行为;是否以出具记录证明为由向志愿者收取费用或者开展营利性活动。
(四)现场访谈对象。现场查看志愿服务信息记录,访谈相关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核查志愿服务组织对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信息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志愿服务是否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原则;志愿服务组织是否如实为志愿者出具志愿服务证明。询问志愿服务对象对志愿者和志愿服务是否满意,对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建议。
三、抽查安排
九江市民政局将组建抽查小组,对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和相关单位进行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
请各志愿服务组织、相关单位依法规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如实做好志愿者时长记录,切实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开展自查工作、配合开展抽查工作。
九江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