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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民政局

2021/05/24 1.2w 阅读 442 点赞

九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5 18:38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民办字〔2021〕40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1-05-2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036
  •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九民办字〔2021〕40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社发局,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经发局:

现将《全市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九江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巩固提升

行动方案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全省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赣民字〔202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集中整治低保金管理发放不规范、疫情防控等相关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等突出问题,加快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全面巩固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成果,提高民政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回头看”。通过入户走访自主申请、热线反馈以及与卫生健康、扶贫、残联等部门数据比对等方式,全面摸排核查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持续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重点人群,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严防“脱保” “漏保”问题。

(二)巩固提升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成果。组织开展重点对象排查,对城乡低保对象中实施备案的人员做到排查全覆盖;加强民政部门低保信息与殡葬信息比对,对已死亡低保对象按规定及时注销,停发低保金;全面梳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坚决避免整改不到位和问题反弹回潮。

(三)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各地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抽查评估,规范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和事项办理程序,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严肃查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搞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四)集中整治低保金管理发放不规范问题。严格落实《民政部 财政部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及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印发的《江西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发放要求,规范发放程序,打通发放堵点,缩短发放时限。梳理排查 2018 年以来低保金发放台账,凡发现发放账户与低保对象姓名不一致、向同一账户频繁支付或大额支付等存疑信息的,要及时复核纠正。完善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对象卡折委托代管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对代管人的备案和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低保资金等问题,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标提补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五)集中整治疫情防控等相关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排查适度扩大特困供养覆盖范围、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情况,对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单人户保”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等情况,确保将因病因灾因疫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

(六)集中解决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件,对其中的重复信访事项建立专门工作台账,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号。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会同信访部门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定期通报、会商研判、联合督办等工作。市局将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信访矛盾较为突出的地方,采取专题调研、重点督办、直查直办、重点约谈等方式,集中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25日前)。印发《全市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落实举措和完成时限。

(二)自查整改(5月至10月)。指导各地开展全面梳理排查,抓紧整改相关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低保金管理发放不规范、群众诉求解决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三)调研督导(8月至10月)。组织力量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地方开展实地督导,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现场督办,帮助基层解决困难。

(四)总结提升(11月至12月)。全面总结巩固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对各地工作成效开展评估,形成工作情况报告,并就下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作出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精心安排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把抓好巩固提升行动作为坚持人民立场、维护困难群众利益的有力举措。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工作交流,注重挖掘整理、宣传报送巩固提升行动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讲好社会救助故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局将通过门户网站、社会救助通报等方式推广各地正面典型。

(三)加强工作落实。将巩固提升行动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有关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并按月更新,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高质量发展评估内容。

(四)加强督查督办。联合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建立问题线索协查协办、直查直办、重点案件转办督办机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震慑作用。加快建立健全社会救助责任追究和容错纠错机制,对主观故意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或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依法依规免于问责。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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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