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公告

2026/07/10 2.0w 阅读 484 点赞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经研究同意,由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八里湖新区财政金融局作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九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