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关于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公告 2026/07/10 2.0w 阅读 484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经研究同意,由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八里湖新区财政金融局作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特此公告。九江市人民政府2026年7月6日 关联导读: 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