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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5/09/01 1.5w 阅读 113 点赞

文字解读:《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生育保险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4 09:56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6-2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405
  • 责任部门: 市医保局

一、《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生育保险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中办发〔2025〕1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保障。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医疗保障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150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就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发布此通知。

二、申领生育津贴条件?

江西省范围内的女职工,在我省连续缴纳职工医保费用至生育时已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且生育后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参保女职工退休后可继续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三、申领生育津贴时限?

参保女职工自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领生育津贴。逾期不予受理。

四、生育津贴标准如何计算?

以用人单位身份参保的:享受生育津贴金额=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30天×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享受生育津贴金额=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30天×本人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

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按照《江西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赣府厅字〔2019〕94号)规定执行。

1.正常分娩的,按规定享受九十八天生育津贴。

2.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第一项外,增加六十天生育津贴。

3.难产或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贴。

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贴。

5.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的,享受二十五天生育津贴。

6.怀孕满三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生育津贴。

7.怀孕满七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九十八天生育津贴。

8.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三天生育津贴。

9.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一天生育津贴。

10.结扎或复(疏)通输卵管的,享受二十一天生育津贴。

五、申领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参保女职工申请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专区下载)。

2.参保女职工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医疗机构收费票据、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个人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

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应享受增加60天生育津贴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和生育服务卡”。

4.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情况证明(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专区下载)。注意: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代缴医保费人员,以及各类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的参保女职工不需要提供。

5.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女职工需提供人员类别证明。(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专区下载)。

六、怎样申领生育津贴?

1.线下申领。参保女职工可在参保地的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医保局授权的定点医疗机构代办点,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支付。

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即时审核申领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2.线上申领。登录“江西智慧医保APP”—办理专区—“医保报销”—“生育津贴申报”。或登录支付宝—“赣服通”—“医保专区”— “医保服务”—“生育津贴申报”,根据提示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申报。或登录支付宝—“赣服通”—“高效办成一件事”—“生育保险报销一件事”,根据提示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七、财政供给单位如何发放参保女职工的生育津贴?

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女职工,按以下方式发放:

(一)单位已经发放产假工资的。

1.享受生育津贴金额低于或等于享受生育津贴产假天数的应发工资金额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重复领取,生育津贴不再发放给参保女职工本人,全额退回同级财政国库。

应发工资金额=享受生育津贴产假天数÷30天×本人产假期间的月应发工资标准(月工资)。

2.享受生育津贴金额高于享受生育津贴产假天数的应发工资金额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将差额部分的生育津贴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剩余部分的生育津贴退回同级财政国库。

(二)单位未发放产假工资的。

生育津贴全额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用人单位为参保女职工代缴的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由个人缴费的部分,由女职工本人支付给单位。

八、非财政供给单位如何发放参保女职工的生育津贴?

1.各类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的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用人单位为参保女职工代缴的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由个人缴费的部分,由女职工本人支付给单位。

2.灵活就业和由失业保险代缴医保费的参保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九、生育津贴多久才能办好?

生育津贴支付自申请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在哪里可以查询办理进度?

1.申请人可通过“江西智慧医保APP”、“江西医保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查询办理进度。

2.用人单位可通过参保地的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查询办理进度。

解读单位:九江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792-858630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