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等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防范和遏制春节期间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筑牢公共安全屏障,2月19日,武宁县公安局积极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开展了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匡志军带队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实地查看各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警示标牌设置情况。督导过程中,他详细询问经营业主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仔细核查门店储存量、消防设施配备、安全警示张贴等关键环节,对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现场调度、现场交办,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以“零容忍”态度对待各类安全隐患,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漏一户,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匡志军叮嘱,在开展排查执法的同时,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兼顾执法力度与服务温度,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
排查期间,民警严格按照安全检查记录表对全县266家烟花爆竹零售点逐一“过筛子”,逐户核查、逐项比对,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无死角。排查重点聚焦门店烟花爆竹储存量、消防设施配备完好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关键环节,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于存在超量储存行为的,第一时间责令经营业主整改,同步协调联系县花炮销售公司统一回收、规范处置,从源头彻底消除安全风险;对于违法违规经营、不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单位,坚决依法予以关停,绝不姑息迁就,全力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秩序。同时,民警坚持宣教先行、同步推进,将安全宣传融入执法检查全过程。一方面,向经营业主详细讲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储存和销售规范,明确经营业主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严格落实“五个严禁、三个务必”工作要求,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另一方面,在各零售网点显著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在零售点100米范围内规范设置统一的警示标牌,明确划定禁燃区域,向过往群众普及烟花爆竹安全使用、应急处置等知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武宁辖区16个派出所总发现安全隐患48处,当场整改34处,下达整改通知书14份,累计关停违规经营4家,查处禁燃禁放行政案件4起,行政处罚5人,有力规范了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及时消除了一批潜在的安全风险。
下一步,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逻防控和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常态长效管控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确保春节期间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营造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