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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行政审批局

2026/04/01 4.5k 阅读 495 点赞


经核查,截至2026年4月1日,车辆牌照号赣G319S3等6辆网络预约车辆,使用年限已超过8年,根据《九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九府办发〔2024〕24号)第十三条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 60 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 60 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请各单位(个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通用窗口办理报废、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上述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特此公告。

附件:超过使用年限网约车辆明细



九江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4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