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
政策公告公示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具体实施范围公告

2017/03/30 9.9k 阅读 238 点赞

  依据《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具体实施范围》经2017年2月20日九江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准,现予公告。 

  一、实施范围。东至:青岛啤酒厂东侧的光荣路及绕城高速;南至:庐山北侧规划绕城高速、东泉路、天池路及赛城湖北岸;西至:沙阎路、赛城湖东岸、碧桂园项目用地西界及淦水路围合的区域;北至:长江。 

  二、实施面积。该方案实施面积约207.96平方公里(含水面约21.31平方公里)。 

  三、实施区域。实施范围含以下行政区域,范围边缘行政村内界限由区政府(管委会)确认。 

  (一)浔阳区、八里湖新区全区域; 

  (二)濂溪区:五里街道,十里街道,虞家河乡,新港镇新港村、荷塘村、洪垄埂村、太平桥村、郝家咀村、长岭村、竹林庵村、芳兰村、乌石山村,威家镇威家村,莲花镇东城村、谭畈村、新桥村、妙智村、龙门村; 

  (三)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七里湖街道,滨兴街道,赛城湖垦殖场,向阳街道通畔垄村、刘家塘村、梅山村、九龙村、排山村,永安乡永安村、爱民村、滨江村、爱国村、官湖村、新民村。 

九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