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车辆(见附件)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且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其机动车行驶证、号牌、登记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
附件:登报注销车辆
下列车辆(见附件)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且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其机动车行驶证、号牌、登记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
附件:登报注销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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