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做好2013年度九江市市长质量奖(企业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01/26 4.8k 阅读 463 点赞

各县(市、区)、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企业: 

  为大力推进质量兴市战略,不断提高全市社会质量意识、质量工作和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等质量建设总体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根据《九江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九府厅发[2011]73号),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九江市市长质量奖(企业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五年以上的企业单位(含工业生产企业、工程建设企业、服务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市长质量奖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 

  2、具有先进的质量理念和明确的质量发展目标,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认真贯彻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有杰出的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连续3年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4、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和服务名牌企业、驰(著)名商标企业可优先列入评审范围; 

  5、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群众(顾客)满意度高。 

  6、获得市相关部门或者市级以上行业协会的推荐。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市长质量奖: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2、法规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近3年内有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 

  4、近3年内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5、近3年内参加市长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6、近3年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的; 

  7、出口企业近3年内出口产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率未达到100%,或出现产品因质量问题被国外通报或退运现象的。 

  三、申报程序 

  企业提供的申报数据等内容必须真实、可查,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产品销售额、纳税额、出口数据证明由各县(市、区)或市级以上统计、税务、外经贸(海关)等部门提供(格式见附件),其他组织提供的证明不作为认定依据。 

  (一)企业申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企业准备申报材料。1月23日至 2月23日期间,申报企业进行书面申报,2月23日前,申报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提交企业所在地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地所在质监局内,以下简称质量兴市办公室)。 

  (二)资格初审。2月28日前,各县(市、区)质量兴市办公室对企业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受理及推荐意见。资格初审包括:申报企业是否符合《市长质量奖评审办法》及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数据及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真实;申请表填报和制作是否符合要求等。必要时,征求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意见。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书面告知理由。 

  (三)材料上报。3月3日前,各县(市、区)质量兴市办公室将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至少一份应含销售额、纳税额、出口数据证明原件)报送市质量兴市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申报数据不齐全、不按规定格式制作的申报材料,不接受材料更换。 

  (四)资格审查和公示。市质量兴市办公室对各地推荐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公示,接受社会和同行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2011年以来连续三年申报企业的销售额、纳税额等数据以及出具证明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申报。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申报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要做好申报前期的充分调研和摸底工作,充分了解本地区本行业内拟申报当年度市长质量奖的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对照条件、突出重点,组织发动企业开展申报,并做好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做到严格把关,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可靠。凡不符合申报要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申报数据存在严重虚报,在认定过程和公示阶段发现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予以通报,并取消企业申报资格。 

  (三)严明工作纪律。市长质量奖的认定工作严格按照《评审办法》的规定进行,坚持“企业自愿申请,优胜劣汰,科学公正、公开公平,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坚决防止乱收费和变相搭车收费现象发生。 

  五、联系方式 

  市质量兴市办公室(市质监局质量科) 

  地  址:九江市长虹大道248号     

  联 系 人:崔德群    联系电话:0792-8535618   

  电子邮箱:jjsjzlk@jxzj.gov.cn 

  附件:1. 2013年市长质量奖申请表 

        2.申报市长质量奖企业销售统计证明 

        3.申报市长质量奖企业实缴国税证明 

        4.申报市长质量奖企业实缴地税证明 

        5. 申报市长质量奖企业出口证明 

2014年1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