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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智慧九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2019/12/16 1.3w 阅读 85 点赞

一、出台意义

(一)有利于健全项目集约化管理机制。该办法明确由数字公司统一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能切实防止分散重复建设,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提高集约化建设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有利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以政府数据资源为基石,以市场开放合作为牵引,充分发挥“智慧九江”项目资源优势,吸引业内大公司参与九江数字经济建设,有效促进智慧城市与智慧产业、数字经济互动发展。

二、适用对象

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公共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网络、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等新建、续建或改造升级的信息化项目,以及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基建项目所含信息化子项目。

三、建设原则

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可靠的原则,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信息资源,可共享共用的软硬件和公共平台实行统一建设、集中部署,避免重复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在符合法律法规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妨碍项目建设对相关系统平台的改造对接以及数据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

四、建设模式

采取“企业投资建设运营、政府统一购买服务”的模式,九江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公司”)作为业主单位,负责“智慧九江”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进入运行阶段后,市政府向数字公司付费,政府购买服务费用在市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基建项目所含信息化子项目的建设模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责任分工

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智慧九江”建设项目领导管理工作。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智慧办”)承担具体工作。市政府信息办负责组织开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运营考核、信息共享和购买服务工作认定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购买服务费用认定和安排资金。数字公司作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接受市政府信息办的行业指导。全市各部门和单位作为使用单位,负责项目申报和使用管理。

六、项目流程

项目使用单位于每年6月底前向市智慧办报送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表和项目建议书,市智慧办根据收集的项目建议书编制下一年度“智慧九江”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草案),经初审符合条件并完成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手续后,打包纳入“年度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由数字公司统一开展建设。凡未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同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项目使用单位投入使用,市政府依据政府付费计算方法及运营绩效考核评分向数字公司付费。

七、数据资源

购买服务项目形成的数据资产归市政府所有,市政府信息办负责统筹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对允许向企业开放的数据,数字公司可以依法依规开展运营开发应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