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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住建办字〔2022〕4号九江市住建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既有房屋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2/01/04 1.6w 阅读 391 点赞

九住建办字〔2022〕4号九江市住建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既有房屋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5 14:50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住建办字〔2022〕4号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1-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771
  • 责任部门: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为扎实做好全市在春节期间既有房屋的安全工作,深刻吸取赣江新区“11·22”房屋坍塌事件的经验教训,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各级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现就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强化意识,压实责任

担起“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政治责任。各地务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做好城市既有房屋及农村房屋的安全工作。

二、认真排查,消除隐患

(一)加强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既有房屋已排查出的D级危房,春节前务必清空其中住户,妥善安排。城市既有房屋对已排查出的C级危房,应采取维修加固措施,确保安全。

(二)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立即协调相关部门,按程序纳入改造范围,尽早予以解决;对符合农村宅基地拆房建房的,及时办理手续安排拆除重建;对无保留价值的农村危房,应通过协商方式,能拆除的坚决拆除;对仍需继续使用的农村危房,按照“C类维修改造,D类拆除重建,因地制宜保护有价值建筑,确保危房不经营不住人”原则进行安全整治。列入整治的房屋要按照相关施工安全技术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对暂不能进行拆除的D级危房必须落实安全告知和不使用且不住人,与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签订《房屋安全整治承诺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在房屋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牌,在隐患点或房屋四周设置封闭式隔离围挡或采取封门封窗的方式,防止人员进入。围挡设置的高度不低于1.5米,警示标牌宜采用40cmx50cm的黄底黑字样式。

此项工作必须在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并于2022年2月9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报九江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落实危险房屋排查整改工作的责任。各地应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对已排查出来的情况应拉单列表,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决不能有“喘口气、歇一歇”的想法,建立好工作台账,解决一处销号一处,将隐患问题彻底消除。

三、加强值班,保障有力

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对突发事件或重要情况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

安全生产只有进行时,没有冷热期。既有房屋的安全工作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必须警钟长鸣,一刻都不能放松,实自始至终抓好各项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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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