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住建节字〔2022〕1号九江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九江市建筑工程室外排水系统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6 13:0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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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九住建节字〔2022〕1号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2-1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171
- 责任部门: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九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九办发电〔2021〕60号)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要求,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下发《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九住建城字〔2021〕23号),为明确我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及建筑工程室外排水系统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具体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问题清单
污水管网建设欠账多
二、整改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要求,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进一步加大城镇配套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到2025年底,全市新增和改造城镇生活污水管网200公里以上;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国家“十四五”规划有关目标要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行业监管,把好建筑工程室外排水施工图设计、审查源头关。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工程项目所在地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为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行业监管责任部门。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负业务指导、协调、调度和督导责任。
由申报工程项目所在地住建(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建筑工程室外排水系统纳入施工许可办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内容,审批权限划分参照《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实施意见》(九住建办字〔2021〕39号)执行。
2、建筑工程室外排水系统应与新建房屋市政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审查、建设。
3、各建设、设计、图审单位在项目建设、设计、审查过程中,应依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加强对建筑小区(室外)排水设计。建设单位应将新建住宅小区建筑室外排水系统与新建住宅小区(室外)给水排水总平面图、室外排水管道高程表或纵断面图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受理项目审查时,应主动提醒建设单位将上述资料一同报审,资料不全的可以延时办理或拒绝受理。
4、建议各级行政审批管理部门,在依法进行施工许可核发时,应将建筑工程室外排水系统是否与市政排水管网有效对接纳入审查范围。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向当地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提交建筑室外排水系统、雨污分流系统与市政排水管网接入方案。
(二)加强建设工程事中事后监管,把好建筑室外排水系统验收质量关。
1、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建筑室外排水系统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市政排水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九住建办字〔2021〕64号)文件精神抓好落实。
2、加强老旧小区地下管网改造。落实老旧小区雨污分流系统与市政排水系统有效对接。落实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3、加强建筑工程室外排水系统质量验收和竣工备案管理。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