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社字〔2022〕103号 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1 18:0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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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九人社字〔2022〕103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8-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284199
- 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科室
九人社字〔2022〕10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政府关于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推进就业工作责任落实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匹配供需、专业高效优势,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就业促进机制,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服务稳就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258号)精神,现就在全市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稳就业促就业行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促就业决策部署,充分运用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产业园等市场化、专业化优势,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全力保障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为促进我市稳就业保就业、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提供坚实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支撑。
二、行动内容
(一)持续开展公共招聘服务活动。各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职能,持续大力开展“线上+线下”公共招聘服务活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依据服务对象需求,匹配推送就业信息,持续优化村头宝终端、电信IPTV数字乡村等多种平台服务,实时精准推送就业信息,为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精准搭建就业用工连心桥;在符合疫情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安全有序开展线下招聘活动,满足各类求职者就业择业需求,促进用工供需对接。鼓励各地各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公共招聘服务活动,发挥市场化优势,提升招聘效果,激发促就业潜力。(牵头单位:市就创中心,配合单位:就业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二)加强全市统一公共招聘服务平台建设。全市各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加大招聘信息归集力度,依托现场经办、电话服务、网络登记、园区收集等渠道全方位采集岗位信息。岗位信息应明确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用工类型、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信息,不得含有就业歧视性内容。建立用人单位岗位信息诚信制度,对诚信的用人单位,优先推荐岗位信息;对认定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不发布或少发布该单位岗位信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通过数据筛查、现场核实、电话调查等手段,加强对采集岗位的抽查复核工作,对发现的失实失效信息和求职者反馈投诉的不当信息,要及时撤销,并通知用人单位,确保为各类求职者提供优质就业信息。(牵头单位:市就创中心,配合单位:就业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三)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系列活动。聚焦承担重大工程项目、重要物资生产、群众生活必需等涉及国计民生和产业发展的重点行业企业,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活动,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内重点行业企业、各类院校搭建合作交流平台,促进人才链、创新链、重点产业链深度融合。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市场需求,组织服务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点对点”用工服务机制,为重点行业企业持续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着力保障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用工。(牵头单位:市就创中心,配合单位:就业科、市场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四)聚焦重点群体开展各类就业服务活动。聚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遴选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针对毕业生需求筛选优质岗位,提供专业化招聘服务,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讲、职业指导、职业能力测评、模拟实训、职业体验等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提高就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聚焦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乡村活动,有针对性地提供专场招聘、精准对接、创业帮扶、技能培训等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为促进农民工群体就业创业提供有效帮助。聚焦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困难帮扶活动,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搭建结对帮扶组,帮助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就业,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特别是国有、骨干机构主动参与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相关工作,积极提供免费服务。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用重点就业群体,提供就业见习服务,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牵头单位:市就创中心,配合单位:就业科、市场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五)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发挥园区产业集聚、服务齐全、功能完备的平台优势,积极组织园区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同开展各类促就业活动,为促就业提供综合性全方位服务。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要建立用工信息服务平台,广泛发布灵活用工求职和需求信息,为阶段性缺工企业和劳动者灵活就业提供对接服务。要与市内工业园区建立合作对接机制,为工业园区企业提供用工招聘、人才寻访、劳务派遣、用工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一揽子、一条龙优质服务。(牵头单位:市场科,配合单位:市就创中心、就业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六)加快建设劳务经纪人队伍。各地各单位可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士兵、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和有意愿或正在从事劳务中介工作的人员,进行重点培育,开展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规范劳务经纪人信息发布、工作推荐、跟踪服务等关键环节,发挥劳务经纪人链点作用,强化就业服务链条,提高就业服务效能。积极采取“劳务经纪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模式,开展跨地域劳务对接活动,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扩大劳动力就业增量,促进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人力资源有序流动。(牵头单位:市就创中心,配合单位:就业科、劳动关系科、市社保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七)搭建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平台。推进“江西省人力资源地图”项目建设,依托省级公共招聘平台,实现用工就业信息精准推送、人力资源供需精准对接。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技术创新,灵活运用“直播带岗”“云上面试”“在线回访”等技术手段,搭建一站式、全链条招聘服务平台,提升求职招聘精准性和便捷度。支持有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或合作建立用工信息服务平台,为求职者实时推送岗位信息,帮助有用工需求的企业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或引进“数字零工驿站”等灵活就业平台,广泛发布短工、零工、兼职及自由职业等各类需求信息,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牵头单位:市就创中心,配合单位:就业科、市场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八)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培训力度。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培训业务,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等培训需求,提供各类实用性强的线上线下培训服务,积极开展在线学习、直播课堂、现场培训等服务项目,开发“订单式培训、菜单式教学、跟进式就业”一条龙服务模式,提升培训促就业效果。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联合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发优化技能培训产品,积极承接就业培训项目,并按规定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加大职业培训资源整合供给力度。(牵头单位:市就创中心,配合单位:就业科、职建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九)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科学分析、预测市场供求变化,定期发布市场监测信息,为求职、招聘提供服务。支持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监测平台或者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人员薪酬等调查,为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牵头单位:市就创中心,配合单位:就业科、市场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十)推进人力资源行业协会建设。鼓励建设人力资源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推动行业促就业中的指导引领、协调自律作用,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系统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助力稳就业促就业。(牵头单位:市场科,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
(十一)不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大《江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力度,强化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加快培育壮大人力资源市场,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更好发挥其促进就业创业、优化人才配置、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大力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和领军人才,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速壮大规模,加快创新升级,增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人力资源服务供给。积极组织参加人力资源服务高级研修班、从业人员培训班,鼓励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实训基地,不断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吸引更多高素质劳动者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增强本行业吸纳就业能力。(牵头单位:市场科,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合力。各地各单位要从就业工作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专题研究部署,细化行动方案,加强督促指导,定期调度落实,以务实的作风和有力的举措,统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促就业工作,切实增强行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结合本地实际,健全工作机制,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统筹协调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产业园、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行动措施落细落实。
(二)强化政策引领,加大扶持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广泛宣传减税降费、稳岗补贴、吸纳就业补贴、扩岗补助、创业贷款、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稳就业促就业政策,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各类政策的知晓度,加强政策指导和落实,帮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充分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促就业工作积极性。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将人力资源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承接公共就业服务,参与零工市场建设和管理运营。要建立正面激励机制,对开展促就业工作成效突出的机构,在减免场地租金、给予奖励补贴、诚信等级评定、领军企业和领军人才评选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要注重发现行动中涌现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先进典型事例,通过多种形式、各类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跟踪问效,优化发展环境。各地各单位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要求落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推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电子证照,不断优化行政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要结合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报告公示等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违规收费、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
各地各单位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成效,请于11月底前报送市局市场科。市局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对各地各单位典型做法和成效进行宣传推广。
联系人:吴 珂 联系电话:8584447
邮 箱:jjrsjsck@163.com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