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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2/23 5.6k 阅读 105 点赞

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年度评估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4 15:49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2-2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45027
  • 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科室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年度评估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62号)转发给你们,为开展好我市2022年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年度评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1.扎实开展评估工作。严格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年度评估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62号)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做好政策解读,仔细审核评估材料,客观评估办学情况,切实加强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圆满完成本次评估工作。

2.按时提交评估材料。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于2022年3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市人社局职建科。各市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于2022年3月4日前将评估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提交至市人社局职建科。

3.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落实好职业培训学校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做好日常监督、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各培训学校有序、高效开展培训活动。要开展经常性的抽查检查,加强舆情监控,对于存在问题的培训学校,做到早提醒、早处理、早纠正,对于不能达到培训要求的培训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阮元        联系电话:0792-8598016

报送邮箱:jjzj85980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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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